适用范围
1.适用于以天然革、人造革、化纤布、帆布等材料制成的背包、提包、背提两用包
不适用:走轮包、公文包等特殊用途包具
2.产品分类
按面层材料:
天然革(猪革、牛革、羊革等);
人造革(PVC、PU、PE、尼龙革等);
化纤布/帆布(尼龙绸、坚固呢等)。
按结构:背包、提包、背提两用包
要求 | 内容 |
面层材料标注 | 若单一材料面积占比超过总面层材料的20%,需明确标注材料类型 |
外观与工艺要求 | 天然革:无裂浆、脱色、松面等缺陷,厚薄均匀; 人造革:气泡、凹凸疙瘩等缺陷需符合规格限制(如≤350mm产品大面不超过1处); 花纹清晰,色泽一致,无明显污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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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与偏差 | 以包体最长边长度作为规格基准,允许偏差±3mm至±7mm(依尺寸递增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