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CFR 1303 涂层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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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范围: | 适用于儿童玩具、其他儿童用品以及某些消费品家具,如床、书柜、椅子等带有表面涂层的可移动家具。但炉灶、冰箱等电器,嵌入式橱柜、窗户等固定装置,以及窗帘、百叶窗等家用产品不属于该条例范围。此外,该法规还适用于销售后被消费者使用或接触的产品,如住宅、学校等场所使用的油漆,但船用和汽车用油漆除外。 |
涂层定义: | 涂料和其他类似表面涂层材料是指一种流体、半流体或其他材料,无论是否悬浮有细分色素,当在金属、木材、纸张、皮革、布料、塑料或其他表面涂覆薄层时,会变成固体薄膜。如果一种物质可以从产品的底层基材上刮下来并分离,如塑料基材上的油漆,通常会被视为表面涂层,需符合涂层铅含量限制。 |
铅含量限值: | 涂料或涂层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 0.009%(90ppm),该限值是根据油漆中非挥发性物质总重量或者干油漆层的重量计算。 |
豁免情况: | 农业和工业设备修补涂料、艺术家的油漆等部分产品可获得豁免,但部分豁免产品需按规定标注含有铅的具体警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