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ASTMF2923饰品
标题 | 内容 |
适用范围: | 适用于手镯、项链、戒指、耳环、发饰等各类与儿童皮肤直接接触的饰品,以及珠宝制作套装、装饰性手表和可拆卸的服装配饰等。 |
物理机械性能要求: | 小零件风险:严禁产品存在易脱落的小部件,如直径≤31.7mm 的珠子等,以防儿童误吞导致窒息。3 岁以下儿童饰品不得含有小部件,8 岁及以上若含有危害磁体或危害磁性部件,则需警示声明。 锐利边缘与尖端:通过模拟儿童日常使用场景进行测试,确保产品无划伤或刺伤儿童的风险,主体结构和装饰部件都不能有锐利边角。8 岁以下儿童饰品不得含有可触及的危险尖点、危险利边。 抗拉强度:项链、手链等穿戴类产品需具备足够的抗拉强度,需承受至少 50N 的拉力,避免使用过程中断裂,防止部件被儿童误吞。此外,经 15 磅拉力测试后,饰品可以断开,且不得释放任何物理危害因素,但周长小于 9.4 英寸的儿童饰品可豁免。 |
化学物质限制: | 重金属限量:铅含量方面,基材需≤100ppm,可溶性铅(如涂层部分)需≤90ppm;镉含量≤75ppm;镍释放量≤0.5μg/cm²/ 周。 邻苯二甲酸酯:对于可接触塑性部件,其中 8 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总量必须≤0.1%,以防干扰儿童内分泌系统,影响其正常生长发育。 含铅油漆禁令:产品表面涂层的铅含量必须≤90ppm,严格符合 16 CFR 1303 法规要求。 |
标签标识要求: | 追踪标签:产品必须标注制造商信息、生产日期及批次,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溯源,及时召回问题产品。 年龄分级:若产品适用于 3 岁以下儿童,除了在产品本身标注相关信息外,在产品详情页也必须明确标注小零件警告,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使用风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