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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要求 faguiyaoqiunji

1. CPSIA

CPSIA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》该法案核心内容分为两大部分:一是针对儿童产品的安全规定,包括分阶段限制儿童产品各部件铅含量(最终限值 100ppm)、要求儿童产品油漆铅含量不超过 90ppm、强制儿童产品需经第三方检测并出具合规证书、规定儿童产品需加贴可追溯性标签,以及限制玩具和儿童保育物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盐的使用(浓度高于 0.1% 的部分种类被禁止),同时将 ASTM F963 - 07 列为强制性玩具安全标准(部分条款除外)等;二是对 CPSC 的工作改革,包括增加预算、扩大执法权、保护举报者,以及要求建立消费品安全公共数据库等,旨在强化消费品安全监管,保障消费者尤其是儿童的安全。

化学项目

管控项目

限值

基材:100mg/kg;涂层:90mg/kg

邻苯二甲酸盐

8P:DEHP/ DBP/ BBP/ DINP/ DIBP/ DCHP/ DPENP/ DHEXP,每种不得超过1000mg/kg。


2. ASTM F2923

ASTM F2923 是关于儿童首饰的消费品安全标准,现行版本为 ASTM F2923-20《消费品安全规范 儿童首饰》。除了前面提到的适用范围和测试项目,还有以下一些重要内容

化学项目

管控项目

要求

基材:100 mg/kg;涂层:90 mg/kg

75 mg/kg

可萃取镉

塑胶小部件:75 mg/kg;金属小部件:200 μg

盐萃取镉

18 μg

镍释放

穿刺性:0.2 μg/cm2/week

长期与皮肤接触:0.5 μg/cm2/week

7种可溶性重金属

(涂层)

镉:75 mg/kg,汞:60 mg/kg

铬:60 mg/kg,砷:25 mg/kg

硒:500 mg/kg,锑:60 mg/kg

钡:1000 mg/kg

邻苯二甲酸盐8P: DEHP/ DBP/ BBP/ DINP/ DIBP/ DCHP/ DPENP/ DHEXP每种不超过1000 mg/kg。

物理项目

尖点利边

8岁以下儿童饰品不得含有可触及的危险尖点、危险利边。

小部件

3岁以下儿童饰品不得含有小部件。

危害磁体

(磁通量≥50KG2mm²且属于小部件)

(1)8岁以下: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滥用测试后,不得含有危害磁体或危害磁性部件;

(2)8岁及以上:若含有危害磁体或危害磁性部件,则需警示声明。

断裂释放力

经15磅拉力测试后,可以断开,且不得释放任何物理危害因素。

豁免:周长小于9.4英寸的儿童饰品

电池要求

(1)滥用测试前后,在不使用任何工具的情况下,属于小部件的电池应不可触及;

(2)对于可更换电池时应标记:新旧电池不能混用;碱性电池、标准(碳-锌)电池、或可充电(镍-镉)电池不能混用等类似的信息;

(3)对于可接触到的不可更换电池应添加相关说明或标识;

(4)电池驱动儿童饰品应从设计上做到不可能对不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(纽扣电池除外);

(5)在产品标示或说明中应永久性标记电池极性。

吸入舌钉

不得含有

标签要求

年龄标签

加贴年龄标签

其他推荐警告标语耳饰穿刺部件嵌入的警告标语

含有填充液体的饰品

填充液体要求

(1)不得含有16CFR 1500.231及16CFR 1500.14(需要特殊标记说明的材料)中的物质;

(2)饰品若含有化妆品,其化妆品需要满足USP51&61&62;

(3)饰品若含有其他液体、糊状物质、油灰、凝胶、粉末(除化妆品外),则其需要满足USP61&62。



3. ASTM F2999

ASTM F2923 是关于儿童首饰的消费品安全标准,现行版本为 ASTM F2923-20《消费品安全规范 儿童首饰》。除了前面提到的适用范围和测试项目,还有以下一些重要内容

项目

管控项目

要求

除豁免材料外:

(1)电镀金属合金铅含量小于 60000 mg/kg

(2)非电镀金属铅含量小于15000 mg/kg

(3)塑胶、橡胶铅含量小于200 mg/kg

(4)表面涂层铅含量小于600 mg/kg

(5)除以上的其它材料铅含量不得超过600 mg/kg

15000 mg/kg

可萃取镉

塑胶小部件:75 mg/kg;金属小部件:200 μg

盐萃取镉

18 μg

镍释放

无限值

7种可溶性重金属

(涂层)

镉:75 mg/kg,汞:60 mg/kg

铬:60 mg/kg,砷:25 mg/kg

硒:500 mg/kg,锑:60 mg/kg

钡:1000 mg/kg

物理项目

危害磁体

(磁通量≥50KG2mm²且属于小部件)

若磁体属于小部件,则需要附加警示声明

电池要求

在不使用任何工具的情况下,属于小部件的电池应不可触及

吸入舌钉

若产品含有吸入舌钉,则需要附加警示声明

年龄标签

加贴年龄标签

含有填充液体的饰品

填充液体要求

填充液体不能含有16CFR  1500. 14中的物质


4. 加州65法案(CA Prop65)

加州 65 法案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于 1986 年通过的有关有毒化学物质的提案,其全称为《1986 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执行法案》。
作为一项对有毒化学物质进行管控的重要法案,加州 65 法案所管控的物质种类极为丰富,涉及的产品范围也十分广泛,涵盖了珠宝、纺织服装、玩具、电子电器等多个领域。
就目前情况而言,依据该法案,加州已经出现了众多关于饰品的案例判决,这些判决所涉及的物质主要包括铅、镉、邻苯二甲酸盐等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不同的案例判决中,针对相关物质的限值要求可能存在差异。

常用案例

管控物质

要求

Alameda Superior  Court, RG10-514803

不同材质其限值要求不同(除豁免材质);

成人饰品和儿童饰品限值不同。

Alameda Superior Court Case No. RG 18-923611

100 mg/kg

CA Prop 65 - The County of Marin Case No. CIV1103513

邻苯二甲酸酯

(3P:DBP/BBP/DEHP)

BBP/DBP/DEHP:每种≤1000 mg/kg

备注:目前,加州65清单中的邻苯为6P:

BBP/DBP/DEHP/DIDP/DINP/DnHP;故若客户测试加州65邻苯,建议测试6P,不在案例中的3种邻苯建议限值为:每种≤1000 mg/kg。

San Francisco  Superior  Court Case No. CGC - 10 - 497729

邻苯二甲酸酯

(3P:DBP/BBP/DEHP)

3P,每P≤1000mg/kg

备注:目前,加州65清单中的邻苯为6P:BBP/DBP/DEHP/DIDP/DINP/DnHP;故若客户测试加州65邻苯,建议测试6P,不在案例中的邻苯建议限值为:每种≤1000mg/kg。

【适用于可接触的PVC、软塑、乙烯基材料、人造皮等塑胶材料。】


5. 其他法规及标准

美国其他部分州针对饰品有害物质的立法也已获得通过。例如,伊利诺斯州制定了铅中毒预防法案(LPPA),华盛顿州推出了儿童安全产品法案(CSPA)。

此外,马里兰州和康涅狄格州规定,饰品中的总镉含量不得超过 75mg/kg;伊利诺斯州和明尼苏达州则要求,饰品中的可溶性镉不得超过 75mg/kg。

法规条例(地区)

管控项目

限值

LPPA410 ILCS45/6)(伊利诺斯州

总铅

总铅超过40 mg/kg需要做警告标识,合格限值需CPSIA 铅含量要求。

CSPA(华盛顿州)

总铅

90 mg/kg

总镉

40 mg/kg

邻苯二甲酸盐

6P (DEHP, DBP, BBP, DINP, DIDP, DnOP)之和≤1000mg/kg

Chapter 578HB  145, Session 2011)(马里兰州)

总镉

75 mg/kg

Public Act 10-113HB  5314)(康涅狄格州)

总镉

75 mg/kg

Public Act 96-1379 Cadmium Safe Kids  Act

(HB 5040, Session 2010) 伊利诺斯州)

可溶性镉

75 mg/kg

S.F  2510 Art6. sec 27明尼斯达州)

可溶性镉

75 mg/kg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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